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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园区)、商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 作者:  | 编辑:刘露

渝科协发〔2025〕48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园区)、商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国资委、工商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协、国资主管部门、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助力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建立起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锚定“六区一高地”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加强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打造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助力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覆盖面和活跃度显著提高,总数达到800家;到2027年,基本建成组织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创新活力充沛的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网络,企业、园区、商会科协总数突破1200家,基层科协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彰显。

二、重点任务

(一)服务企业(园区)和商会科技工作者

1.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胸怀“国之大者”,把实现自身价值同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企业(园区)和商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调动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主动性。

2.了解科技工作者工作思想动态。宣传解读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的有关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关于科技创新的建议、意见,营造尊重人才、重视创新的良好氛围。

3.培养推荐优秀企业科技工作者。为企业科技工作者参评国家和重庆各级科技奖项、社会科技奖,参加工程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专利、转化成果和参与各类科技项目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宣传优秀企业科技工作者。

(二)服务企业、园区、商会科协和企业科技创新

4.搭建引才引智平台。推动建立院士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引进高端人才和智力资源;依托“科创中国”等平台,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智力荟萃优势,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决策咨询等方面积极主动为企业、园区、商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5.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聚焦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组织开展政产学研用跨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加强学会、企业联动,引导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学术团体,提高专业能力。

6.厚植企业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突出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等活动,加强科技智库研究,有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深化开展创新方法大赛活动,推广应用创新方法,培育创新人才队伍。

(三)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7.推动企业科技资源科普化。依托企业实验室、生产线等科普资源,建设企业“星火馆”,组建企业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汇集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展厅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

8.推进科普下沉。组织开展科普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提高科技工作者及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引导更多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激发企业科普活力,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

9.举办科普赛事活动。开展科普活动,组织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科普讲解大赛、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比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企业员工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相关措施

(一)加强属地管理。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原则上由批准其建立的市科协或区县科协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接受所在地的区县科协的指导服务。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在人才服务、活动开展等方面应积极与所在地的区县科协对接,构建畅通高效的联系渠道,以实现区域内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国资主管部门、工商联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园区、商会建立科协组织。

(二)简化成立程序。用好“园企科协办事大厅”(https://qykx.scei.org.cn/)等数字化平台,区县科协督促属地已建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企业、园区、商会提交的建立科协组织的有关申请。区县科协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备案制,优化基层科协组织建立的审批程序。

(三)构建联合体系。发挥好重庆市企业科协联合会作用,鼓励企业、园区、商会和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加入联合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团结凝聚作用,形成全市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为企业、园区、商会创新发展服务,促进资源共享和科技交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强化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园区、商会中建立科协组织新方式。单独组建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条件尚不成熟的,鼓励其成立科协联络站或加入重庆市企业科协联合会,设立科协工作联络员等。各级科协要把建立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作为重要任务予以部署,与国资主管部门、工商联共同加强对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园区、商会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科协组织。

(五)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企业、园区、商会意愿,满足其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和服务科技进步的需要,体现企业、园区、商会长远发展的要求,讲求实效,稳步推进;突出国家级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在渝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引领,注重示范带动。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建立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挖掘宣传企业(园区)和商会科协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基层科协组织工作氛围。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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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科协发〔2025〕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园区)、商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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