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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出台《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

示范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7 | 作者:石柱县科协 | 编辑:科协-刘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推动全域科普工作落到实处,石柱县科协积极推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研究制定了《石柱县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方案》。

对标对表,明确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石柱县科协对标对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考核指标,明确了创建科普示范县的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党委和政府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一步健全科普工作领导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考核管理与通报表扬制度和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强化科普经费保障;二是不断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发展壮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构建科普示范体系;三是大力开展科普活动,扎实推进科技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科普场馆展教活动,大力拓展科普传播渠道,积极推动科普新媒体落地应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身科普事业,精心打造科普工作特色品牌。

稳步推进,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为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实施,石柱县将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为筹备动员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为迎检考核阶段;2023年—2025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强化保障,提出开展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各乡镇(街道)要对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科协组织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全域创建工作形成浓厚氛围;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培训、观摩交流活动,搭建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定期摘编推送全国科普示范县典型案例、模式机制;四是落实工作保障,县财政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将科普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科普经费的必要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经费保障;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石柱县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日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印发。

龙瑜 石柱县科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