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重庆市预防医学会在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孙军会长及学会办公室5名工作人员参加。与会人员结合学会工作实际,边学习、边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会议围绕《办法》出台背景、适用范围、项目清单管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程序、禁止性规定、财经纪律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逐条学习。重点对评比表彰活动定义、社会组织设立评比表彰项目应具备的条件、项目申报审批流程、活动组织实施程序以及不得面向党政机关开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与营利性组织合作、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不得在清单范围外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等规定进行了讨论。
会议强调,学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对照《办法》要求规范自身活动。要准确把握评比表彰活动与业务范围内展示交流、学术评议、案例推荐、技能竞赛等活动的界限,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清单外活动,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不得参与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要坚持勤俭办事,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严守财经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结合学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梳理学会现有相关活动,对照《办法》开展自查,明确政策边界;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备案流程,涉及评比表彰项目严格履行内部程序、听取党组织意见并按程序报批;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和日常监督,杜绝违规评比表彰和变相认定命名,确保学会各项活动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市预防医学会 供稿)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