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文化>论坛>

关于提高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水平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8-11-27 | 作者:  | 编辑:重庆科协数据迁移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要素驱动转换为创新驱动的今天,科技创新的发展带动作用凸显,科技创新水平几乎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

璧山区在实施“三区一美”战略行动中,十分重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了4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8%;并提出了在2021年全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的目标。

那么,如何提高区域的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全区的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潜能,促进科技创新目标的实现,使创新驱动发展引领璧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落到实处就成了各级政府必须面对和做好的基础性工作。

一、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新动力。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政府在推进企业创新中应做好:一是出台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彰显政府导向。二是强化企业主和企业高管的创新思维和理念灌输,为他们洗脑和换脑,使企业家们树立企业只有创新才能发展的硬道理。三是对企业创建国家、市级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人才引进予以奖励,夯实企业科技创新实能力。四是把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企业产值比作为申报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指标。五是对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总产值5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为科技人员科技创新提供宽平台。

政府引进人才在兼顾全面的同时应重点转向引进企业需求的科技人才。应大力拓展璧山区人才市场服务功能,主动承接“科技猎头人”的角色,让企业需要的科技人才有地方引进、引得进。畅通科技人才流动和交流机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有条件地允许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为企业间科技人才流动提供帮助和渠道。设立科技创新区长奖励基金,对年度创新技术和创新项目效益显著的科技团队和科技人员予以奖励,以激励科技人员立足岗位创新。

三、为科企合作搭桥铺路。

构建、畅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相互合作的机制和渠道,促进科技成果及时有效转化和科技创新的针对性。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充当科企合作的“中间人”,确保构建良性“联姻”关系。妥善协调合作相关方的利益关切和需求,促使科企之间建立起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关系。

四、大力鼓励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区内科技成果转化检查制度,对政府给予了奖励的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利用回访,督促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创新效益。搭建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为因条件所限自身无法转化的科技成果沟通转化路径。培育和建立科技成果转让“经纪人”,对属科研人员个人的专利技术和单位法人拥有但无法自身转化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市场化转让。对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转化效益显著的企业和单位,政府应大力的予以鼓励和奖励。

五、充分应用国家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和政府科技创新经费,引导区内产业科技创新。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应有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相匹配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企业产品创新成果、较高比率新产品产值等要件。申请国家、市级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应有翔实的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研发投入。增大政府产业科技创新经费的投入,设立区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企业申请产业科技创新成果经费补助,自身科研投入经费应达到申请额度的五倍以上。

六、接长科技创新服务手臂,健全科技服务组织网络。

街道、镇应建立健全并强化科技服务组织(科协)功能,统筹、承担本区域内科技服务和服务科技人员工作职责;科技人员较多的区级部门应建立行业科技服务组织(科协),负责本部门(行业)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应大力指导企业建立企业科协组织,服务本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为企业科技人员科研、创新提供服务和保障。

创新无止境,发展无限量。各级科协组织应尽心竭力为本区域科技创新活动做好各项促进和保障工作,提升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水平和实效,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优质、高速发展。

                        (冯大春  璧山区科协供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