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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 作者: | 编辑:冷苏红

渝科协发〔2019〕83号

关于做好2019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市级学会: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爱国奋斗精神,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目标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以下简称“宣讲教育”)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宣讲教育工作

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级学会要按照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科协组函宣字〔2019〕228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宣讲教育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开展宣讲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组建宣讲教育专家团队、落实宣讲教育的资金和条件保障,做好本单位宣讲教育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组织落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提炼典型经验。

二是推进宣讲教育对象全覆盖。各高校的宣讲教育对象要由研究生新生拓展到全体研究生、本科生、研究生导师、新入职的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各科研院所、市级学会要广泛开展宣讲教育,推动集中宣讲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实现活动全覆盖,增加受众人群。

三是建立宣讲教育评价体系。要将宣讲教育纳入教师、科研人员职业培训、学生培养考核,建立宣讲教育评价体系,使宣讲教育融入本单位的科技创新、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之中。

四是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要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宣讲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集宣讲、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体系。

五是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模式。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至少举办一场集中宣讲报告会,组建一支专家队伍,建立一批科学道德教育示范课程和教材,不断完善创新宣讲教育活动形式。

二、积极组织参加集中宣讲教育报告会

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宣讲教育报告会是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2019年全市集中宣讲教育报告会拟于11月中旬在重庆交通大学举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届时,拟请2名知名院士、专家作报告,并组织市内各高校研究生、本科生、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新入职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部分科研院所和市级学会代表到主会场聆听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收看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并填好报告会直播收看情况表。

三、认真总结宣讲教育工作

为掌握全市宣讲教育工作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9年12月底召开全市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级学会提前开展工作总结,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四、积极申报宣讲教育重点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市宣讲教育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单位工作情况,对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级学会开展的有特色、有规模、有成效的重点宣讲教育活动予以资助。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宣讲教育活动的宣传,特别要加大对重点活动的宣传,形成经常性的宣传工作机制,树立宣讲教育品牌,进一步扩大宣讲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鉴于部分单位负责宣讲教育工作有人员调整的情况,请各单位将宣讲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附件1)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日常工作联系。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通知精神,对2019年宣讲教育工作进行认真策划,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宣讲教育工作方案报市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本年度宣讲教育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3、4),于11月30日前报市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直播收看情况表(附件5)按照要求时间报送。

市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市科协宣传部 王绍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710房间

联系电话:63316187

电子邮箱:517242418@qq.com

邮政编码:400013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渝科协发〔2019〕83号 关于做好2019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doc